总务部主要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及大中型维修工程和学校后勤管理甲方职责。各科室职能职责如下:
一、运行保障科
(1)负责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事务、公文处理、公章印信、内外联系、上传下达;
(2)负责部内人事管理与服务,包括人员的招聘、入职、返聘、职称、职级、交通补贴等;
(3)负责统筹部内信息化建设;完成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党建宣传等工作;
(4)负责部内财务报销、工会福利保障、离退休等事宜;
(5)负责iHome师生诉求的处理、分办和回复;
(6)负责承担学校防汛办、爱卫会、绿委会等业务管理;
(7)完成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规划管理科
(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总体规划的政策;
(2)负责校区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及单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办理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人防、园林等前期报批和后期报验;
(4)负责规划类统计报表;负责上报土地利用计划;负责规划管理其它相关工作;
(5)负责学校人防整体规划、统筹,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人防办;
(6)负责学校建筑、道路的基础编号和命名工作;
(7)负责学校新建工程证照办理;
(8)完成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预算管理科
(1)负责健全总务部招标文件、合同等与计划投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学校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类自筹修缮项目立项评审,国拨经费立项统筹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类预算审核,及上述经费调整审核;
(3)负责总务部各类资金统筹、计划及调配;负责编制、上报总务部建设工程年度投资计划;负责汇总、审核及报送总务部各类资金相关统计报表;
(4)监督管理后勤保障服务预算、自筹修缮预算执行情况并定期审计;
(5)负责总务部合同的审核、备案及归档工作;
(6)监督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和后勤保障服务预算控制;
(7)监督部内招标采购业务流程;
(8)完成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修缮管理科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学校相关部门执行;
(2)牵头制定、修订学校绿色校园建设工作方案(包含校园节能措施监督落实),监督、指导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3)牵头制定、修订学校及部内修缮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4)落实完成修缮工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按管理联席会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5)牵头定期组织召开修缮工程联席会议,分级分类审议学校修缮工程项目;对修缮工程联席会审议通过的项目,监督指导两校区物业进行过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及指导;
(6)指导学院自施项目,协助办理政府开工、竣工验收手续及过程指导;
(7)承担学校能源办业务管理;
(8)完成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程管理一科、二科、三科(分别负责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竣工验收等政策、法律和法规,健全学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类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制定、修订,督促校园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监督管理校园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实施的两校区基本建设及大中型修缮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
(3)指导校园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做好属地政府对接工作,主要包括属地政府部门对两校区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市场行为监督、竣工验收监督等;
(4)指导校园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对接两校区各职能机构、学院、物业等单位,做好两校区建设项目校内协调工作;
(5)对建设项目竣工移交后进行回访,做好评估、反馈工作;
(6)参与校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完成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后勤管理一科、二科(分别负责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
(1)制定后勤保障服务规划、工作计划,统筹、指导、协调、管理两校区后勤保障(含委托后勤服务中心实施落实的相关内容)服务工作;
(2)制定后勤保障服务第三方服务企业布局整体规划,制定招标(招商)计划,管理相关业务执行、实施;
(3)制定、修订后勤保障服务制度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对后勤服务中心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其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及相关管理服务内容等有关事项进行授权、管理;
(4)对接属地政府落实后勤保障业务管理(不含学院路家属社区);承担学校控烟办、扫雪铲冰办、垃圾分类办等业务管理;
(5)管理调配后勤保障服务房产和工勤宿舍资源;
(6)协调、管理学院路校区学校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7)完成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监督管理科
(1)负责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监管、考核和后勤保障服务和校园在施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工作;
(2)负责根据后勤保障服务过程中涉及的行业,按照行业规范和要求建立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监管考核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监管考核流程;
(3)负责建立并不断完善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监管考核体系,并监督考核为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实体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果;
(4)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监管考核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负责对授权给后勤服务中心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以及其他服务内容进行监管;
(6)负责规划并推进后勤保障服务监管考核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建立后勤保障服务安全管理及校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安全体系,督促后勤保障服务实体和校园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8)监督学校后勤保障服务性资产完整性;
(9)对学校工勤宿舍使用安全进行监督;
(10)完成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校园建设管理中心
依据学校建设项目规划、工作计划,校园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承担两校区基本建设及大中型修缮项目具体管理工作,包括:
(1)协助推进建设项目立项、规划、投资等前期工作;
(2)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委托设计工作;
(3)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及项目结算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管理以及竣工验收、保修工作;
(5)负责项目管理中心内部岗位设置、项目团队组建、年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总务部交办及建设项目需要的其它工作。
九、校园运行管理中心
依据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规划、工作计划,校园运行管理中心承担两校区后勤保障(含委托后勤服务中心实施落实的相关内容监管)服务具体管理工作,包括:
(1)协助推进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规划(含第三方服务企业布局)、运行管理机制建设,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立项、预算投资等前期工作;
(2)组织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项目招标(招商)采购、合同签订、实施、验收、款项支付(回收)及项目结算工作;
(3)负责对两校区后勤保障服务事项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考核,定期对各项目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监测;
(4)推进两校区物业网格化综合管理,Ihome等学生诉求的受理、派遣、协调、核查、回复(访)、结案等工作;
(5)负责对两校区物业单位、后勤保障服务第三方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监督、考核;
(6)负责运行管理中心内部岗位设置、团队组建、年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和专项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8)完成总务部交办的其他专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