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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资处开展12月学习日活动,集中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2-17


为扎实做好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认真落实校党委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按照学校12月“学习日”学习内容指导意见,1216日下午,规资处组织召开了全处“学习日”活动,重点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校“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学习活动通过学院路校区北区会议室、沙河校区临时办公楼会议室两个会议室同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活动由规资处副处长陈辉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了活动。

学院路校区学习活动现场

沙河校区学习活动现场

学习活动上,首先由规资处处长邹煜良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他从“《建议》的主要考虑和基本框架”“《建议》的主要内容”两方面系统全面的对全会精神进行了宣讲,重点围绕科学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高等教育发展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他表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他强调,规资处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见行。

随后,规资处副处长刘伟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规资处副处长陈辉传达并领学了曹淑敏书记在学校“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内容和精神、何新洲书记在学校“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案例通报等内容。

规资处副处长朱波传达并领学了学校安全保卫处消防安全培训会议的内容及精神。

规资处处长邹煜良为活动作总结发言。他表示,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学习,以反面典型为镜,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以达到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的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进一步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时刻谨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最后,邹煜良处长对年底总结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全体员工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结合年底工作总结和检查,全面梳理本年度工作内容,积极开展工作交流、检视、总结与整改,以做好的姿态迎接明年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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