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政府管理机构的调整,推进学校“大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梳理整合校园规划、基本建设、房产管理、投资审核等业务职能,经学校第19次机构编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并经第151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在原资产管理处、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的基础上合并成立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具体职能为:负责校园规划、土地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招标与采购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等职能,承担校园规划建设与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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