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审核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明细;
(三)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复印件);
(五)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加盖设计出图章),其中总平面图要求标明建设基地界限、地上和地下拟建建筑位置、建筑层数、经济技术指标,各层平面图应标注建筑面积;
(六)建设单位项目所在地人民防空工程与建筑物现状分布图(示意图附后);
(七)如申请易地建设需增加地质勘察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地址及时间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受理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3号楼504室,联系电话:83083482。
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行政审批咨询室:西安门大街22号院4号楼508室,联系电话:63099839。
对外接待服务时间:周二、三、四上午8:30—11:30。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审核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