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仪器设备搬离学校办理备案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02 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便于部分老师与校外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合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因教学科研需要,将放置于学校的仪器设备带离学校(包括学院路校区、沙河校区、窦店、密云科技园),并暂时放置在校外的必须事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备案格式见附件)。备案流程是:填写备案表-送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备-仪器设备运离学校-仪器设备返回学校-到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核销备案。

 

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20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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