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文件
北航规资字〔2019〕8号
关于我校2019年第一批仪器设备类
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
各相关单位:
你单位《关于部分仪器设备处置的申请》收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财〔2009〕723号)、《关于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授权审批权限问题的补充通知》(工信部财〔2011〕69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部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工信部财〔2018〕156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同意将钻铣床等71台(套)共计7051261.80元的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详细清单见附件。
本批文所附处置清单与北京产权交易所(或中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实物回收清单一致后,各单位处置申请方生效。
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实物处置相关工作,同时协助财务部门做好有关资产账务处理、处置收入收取等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第一批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处
置清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聂 浩 1391199986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印发 
共印7份